“台山日决议案”?再骗一次!法案与决议案的区别:那些极左针对华人的忽悠宣传手段...
农历新年假日的决议 案 2023年年头,在纽约市议会与纽约州议会都出现了【将农历新年确认为纽约市法定假日】的决议案(Resolution)。 市议会提出者是第1区的马泰,极左。 州议会提出的是新当选的曲与连任的刘,也是极左。 这2个决议案(Resolution)都在议会通过了。 然后呢? 没有然后。 因为这种其实只是个是决议案(Resolution)而不是法案(Bill)。 ——决议案(Resolution)与法案(Bill)是不同的! 根本就没用 当时,马泰的华人特别助理黄老先生非常激动,讲马泰 “让 农历新年成为法定假日了”, 到处在讲。 ——有一次我去参加一个活动,就遇到了黄老先生,他就拉扯住我说一定要支持马泰的这个新年提案,说了很多很多。 然后,我想了又想,终于还是没忍心告诉他“ 这个决议案呢,根本就没用 ”,怕他下不了台。 事实上,市教育局(DOE)也压根就不鸟这个 决议案 ,2023年学校就没有多放一天的假。 同样的, 曲与刘,也搞了这么一出: 结果呢?自然也是没用 , 这个所谓的“农历新年决议案”,对于华人/华人社区来说,一毛钱作用都没有,就是个典型的作秀——用来 【蒙骗、忽悠】华人的作秀! 直到后来的 寇顿发起的A01275提案,并最终投票通过,成为法案,再经州长签署,成为法律。 这才有用了, 农历新年这才成为了纽约州公共假日。 决议案与法案的区别 决议案(Resolution )与法案(Bill)是不同的。 法案(Bill) 是大多数立法使用的形式,无论是内容将是永久性还是临时性、一般性或特殊性、关于公共领域或私人领域的【立法】, 最终这些法案(Bill)要提交给市长/州长签字,最终变成法律(Law)。 ——法案(Bill)通过并成为法律(Law),才有实质性的法律效力。 而我们所说的推进【农历新年确认为纽约法定假日】的法案(Bill),就是要搞法案(Bill),然后争取通过,最后变成法律(Law)。 决议案(Resolution) 则是一种表态,并不是法案(Bill), 它严格意义来说并没有实质立法作用, 决议案(Resolution)也不需要提交给市长/州长签字,所以最终也不会形成法律(Law)。 某种意义上,决议案(Resolution)这只是一种意见上的作秀。 ——比如我们随时都可以发起并一致通过“我们要热爱地球”的决议案。 要...